娛樂城體領_律師舉報神州優車上市文件造假警方受理尚未立案

  “關于舉報神州專車一事的再次宣示:絕不接納恐嚇威脅!”5月23日,北京律師吳學益的第二份宣示直接用了這樣的題目。

  吳學益還一改前幾日的“低調”,電話接納了《法制日報》的采訪,并書面回復了采訪提綱。

  神州優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優車)申請新三板上市之際,吳學益的公然舉報不僅給其上市前景蒙上陰影,而且由於神州專車向警方對舉報人提起刑事控告觸發輿論廣泛關注。

  舉報人的兩次宣示

  神州專車是一款產品,神州優車是一家公司。神州優車是神州專車的運行主體。

  吳學益是北京市君本律師事務所律師,他所在的律師所已經宣示舉報行為與律所無關,是吳學益個人行為。

  幾天前,吳學益一直想把事兒壓下去。“5月17日我在個人公號上發了舉報信,幾個小時后就接到了恐嚇電話。為了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5月18日我主動刪除了舉報內容,并發布了一份說明,表示不接納采訪,不再公然回應。”

  這份說明現在在網上很容易查到,只有幾百字。一方面說明舉報信的根據是神州優車掛牌申請文件并結合相關法律和上市條例解析得出,一方面呼吁理性商量。僅從題目《關于舉報神州專車一事的幾點說明》就可以看出,吳學益那時是很清靜的。

  但5月23日,吳學益在電話那頭接納采訪時已經很難清靜:“刪除后,網上出現了幾十篇未署名的詆毀文章,對我本人進行陰險進攻。”

  “更令我感覺震撼和睦憤的是,神州專車向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保稅分局報案,控告我涉嫌構成侵害商譽罪。這是明顯的打擊報復!”

  顯然,吳學益被激怒了。

  第二份宣示措辭嚴肅:“盡管本人只是一名再平凡不過的小律師,在神州專車這樣的大公司眼前,我的氣力顯得微賤。可是,通過技術知識對存在違規風險和披露不實信息的企業進行監視,對不合規的行為進行公然質疑,本娛樂城註冊點數身便是一名法律從業者的責任。作為一名技術律師,本人接納一切在法律技術領域的爭論和探討。同時也正告那些對我甚至我的家人進行人身恐嚇的人,我會用一切正當的方式保衛我和我的家人,絕不會向惡勢力屈服。”

  《法制日報》5月23日聯系到了神州專車講話人杜洋。她說,5月17日神州優車已發表宣示,《關于神州優車新三板掛牌申請文件嚴重違規的舉報信》(以下簡稱《舉報信》)嚴重失實,公案機關已受理案件,我們相信公安機關會依法處理這個事情。

  那麼,吳學益的《舉報信》舉報了什麼?

  《舉報信》的六項內容

  2024年4月12日,神州優車提交新三板掛牌申請,公然披露了《神州優車股份有限公司公然轉讓說明書》以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吳學益向《法制日報》介紹,他途經詳細研讀前述文件,發明此中大批內容存在虛假紀錄、誤導性敘述或重大漏掉,嚴重違背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條例(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前提適用根本尺度指引(試行)》等業務條例,神州優車不僅直接欠缺新三板掛牌的多項前提,而且構成對投資人的嚴重誘騙。

  吳學益給《法制日報》發來了《舉報信》原文。在其近兩萬字的《舉報信》中,指出了神娛樂城 免儲值州優車存在六大法律疑問:

  1、對商務模式的描述存在明顯的虛假紀錄、誤導性敘述。

  2、對市場份額的描述、盈利預計存在嚴重的虛假紀錄、誤導性敘述,基本不具有連續經營才幹。

  3、商務模式屬于非法營運,直接違背交通部和多地現行法律制定,不具備出租運營資質,連續經營存在嚴重法律障礙。

  4財神娛樂城體驗金新手、不具備任何增值電信業務經營允許證且涉嫌違背外商投資相關法律制定。

  5、用工模式屬于濫用勞務派遣,并存在收取三萬多名司機四億多元保證金、逼迫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費等嚴重違背勞動律例的情境。

  6、因非法營運被多地交通執法部分給予行政處罰及約談。《公然轉讓說明書》對于所有被行政處罰及約談均只字不提,屬于存在“重大漏掉”。《法律意見書》只提及兩起稅收處罰案件,未涉及神州優車因非法營運被處罰及行政約談,更對神州優車商務模式存在的巨大監管風險做出了不真實的結論。

  基于此,吳學益以為,神州優車完全不具備新三板掛牌申請前提。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依法對神州優車的《公然轉讓說明書》存在的上述疑問進行查訪、核實并不準許其掛牌申請。

  神州優車稱舉報失實

  神州優車在5月17日的宣示中稱,他們讀過《舉報信》后發明,《舉報信》中大批信息嚴重失實,存在斷章取義、曲解相關法律律例、刻意誤導公共的情境,明顯是對神州優車新三板掛牌的惡意造謠中傷,企圖攙和神州優車新三板的正常審核。

  神州優車稱,神州專車自成立以來,一貫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律例,通過“技術司機、技術車輛”的B2C共享模式,為客戶提供高品格的專車服務,取得遠大客戶高度認可。在新三板掛牌申請過程中,嚴格依照監管機構要求,對相關事宜進行了如實、詳盡的敘述和披露。

  宣示稱,新娛樂城“我們迎接任何個人和機構本著實事求是的立場,向監管機構反饋任何疑問。可是對于任何捏造事實、造謠中傷的行為,我們將斷然通過法律道路,依法保衛我們的正當權益。

  隨后,神州優車以涉嫌妨害商務聲譽,向公司運營所在地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保稅分局報案,5月19日,案件已受理。

  神州優車講話人杜洋說,從4月12日正式提交掛牌申請開始,已遭到很多來自網絡的進攻,這次吳學益舉報的內容跟之前的進攻根本雷同,我們有足夠的證據判定這是一次有預期、有計劃的行動。

  緣何“盯上”神州優車

  從北京大學法學院結業的吳學益對《法制日報》說,他以前重要從事民商事、勞動民事仲裁案件的代理,后來有朋友發起說,目前新三板很熱,發展快,發起其從事“高、大、上”方面業務,而且互聯網最近也很熱,因此他從上年開始將自己的業務范圍轉向新三板。

  “對神州優車掛牌的關注,重要是以前接納過神州專車司機的咨詢”。

  在個人公共號里發表《舉報信》,一是想引起監管機構的關注,防範舉報監視遭受非法攙和,二是也但願就此與業內的伴同進行理論和實踐探討,沒有想到會引起廣泛關注。遭受威協威脅后,一度主動刪除了自己發表的內容。

  他說,他但願神州專車能夠拿出實事求是的立場,對《舉報信》中的內容進行具體的回復,也迎接遠大法律界的專家、伴同從技術角度進行探討、指正。

  受理不等于立案

  神州優車稱吳學益的行為涉嫌妨害商務聲譽,并向公安機關報案。5月19日,天津濱海新區保稅分局經偵大隊回復該公司已“受理”。

  著名刑辯律師許蘭亭向《法制日報》解析,公安機關的受案,便是接納了報案,意即受理,差異于立案。立案有尺度,一是要有犯法事實發作,二是需要追查刑事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法案件追訴尺度的制定》的有關制定,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妨害他人的商務聲譽、商品信譽,涉嫌下列情境之一的,應予立案:1,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2,雖未到達上述尺度,但具有下列情境之一的:(1)嚴重妨礙他人正常經營活動,或導致其停產、破產的;(2)造成惡劣陰礙的。

  刑罰第221條制定了妨害商務聲譽、商品信譽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妨害他人的商務聲譽、商品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新娛樂城 體驗金金。

  他說,假如《舉報信》里的內容有證據支援,縱然有些內容不實,也不構成這一罪名。假如完全失實,那就有可能觸犯刑律。

  《法制日報》從公然資料獲悉,此前的4月13日,神州優車針對掛牌時期互聯網上出現的進攻毀謗文章,已告狀兩位自媒體人和兩家公司,已于4月12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已獲得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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