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回應“機票無效”事件,稱“概率低于萬分之二”。
石景山區法院 房稀杰
有網友稱,自己通過攜程網預訂了從上海到東京以及從東京到北京的兩張機票,而就在他想要返國時卻遇到了無法登機的尷尬。航空公司通知他,他買到的是一張涉嫌轉賣積分的無效機票,導致其在異國機場遭查訪3個小時。
積分倒賣,代理商難逃其責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衛律例定,經營者應當保證消費者在正常採用商品或者接納服務的場合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功能、用途和有效限期,即經營者有出賣商品的質量保證義務。我國合同法也制定,出賣人交付的合同標的必要具有確認性、正當性、可能性,符合兩方在合同中約定老虎機娛樂城的前提。很明顯,在攜程“偽鈔門”事件中,消費者想要買入的是一張沒有瑕疵,能夠順利完工旅行的機票,而機票代理商提供的機票無法到達這個要求。在這種場合下,機票代理商應當蒙受什麼責任呢?
積分票是當消費者在某一家航空公司的飛翔里程到達一定水平而獲得的優惠獎勵,各航空公司一般制定,積分兌換的機票必要是消費者本人或者支屬採用,機票代理商是無權將別人的積分兌換成機票賣給其他人的。依據合同法第132條第1款制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因此,機票代理商利用他人的積分兌換機票再賣給消費者的行為顯然是一種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第107條制定:“當事人一方不推行合同義務或者推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蒙受繼續推行、采取彌補措施或者補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遭遇“機票門”事件,消費者可以依據兩方之間的交易合同,要求機票代理商蒙受違約責任,為自己更改機票或者補償損失。
亂象叢生,攜程網責任界定
機票經銷商違規售賣積分票,平凡消費者很難辨別究竟是誰在搗鬼。在發作攜程網“偽鈔門”事件之后,消費者將討伐矛頭指向了攜程,但攜程網的總擔當人也在大聲喊屈:“出售這些積分票都是匯聚在攜程網絡平臺上的機票經銷商干出的缺德事,攜程被消費者痛罵,很委屈。”但對機票代理商的“胡作非為”,攜程網就真的沒有責任嗎?
依據我國《網絡買賣服務規范》制定:“網絡買賣平臺提供商應要求網絡買賣方進行用戶注冊,并提供企業(或其他組織機構)真實地位信息。網絡買賣平臺提供商應在可行的范圍內采取合乎邏輯措施對用戶注冊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和注冊資料的備份。”即像攜程網這樣的票務交易網絡服務平臺,對其平臺上的機財神娛樂app使用教學票代理商應當蒙受嚴格的審查監管責任。由於在線買賣過程中消費者與賣家的信息是不對稱的,消費者只能依據商家在其廣告中的產品信息去選擇是否與其進行買賣。與此同時,買賣平臺卻對商家書息具有可管理力。因此,平臺應當在此種可管理范圍內盡到對商家書息的嚴格審查責任。攜程網被爆出售假機票,很明顯沒有盡到對平臺上商品或服務提供者推行審查監管責任。那麼發作出售偽鈔事件,攜程網如何擔責呢?
依據新修訂的消律例定,消費者在攜程網買入機票,正當權益遭受侵害時,可以直接追查與其簽訂票務交易合同的機票代理商的責任。在找不到機票代理線上娛樂城註冊送點數商,攜程網又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時,消費者就可以要求攜程網蒙受先行賠付的責任。當然,攜程網在賠付之后可以向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追償。假如攜程網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正當權益,未采取必須措施的,就要與該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蒙受連帶責任。
對于損失,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平臺全額退款,還可以舉證因此牽扯造成的損失,例如因機票犯錯無法成行而導致的商業損失,若是旅游出行因機票犯錯無法成行,也可舉證退訂費用所遇到的損失,要求攜程補償。當然,依據新消法關于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應線上娛樂城會員註冊推行其做出的更有利于消費者的允諾的制定,消費者假如遭遇“機票門”事件,可以依據攜程最新出臺的娛樂城首儲“到場無票遊客,假如是人工差錯,實行退一賠一,假如是供給商違規,給予退一賠三賠償”進行索賠。